胶东在线网6月21日讯(通讯员 彭孟臣 李建荣 毛建军)近日,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设立案件质量专管员,对案件质量实施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瑕疵”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该院在自侦、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部门,挑选一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警作为案件质量专管员,对本部门的案件质量负总责,对每一起案子,从立案到终结,从法律文书、办案程序到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全程监控。同时,案件质量专管员还实行定期检查,定期会诊制度,对全院案件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以防止产生质量不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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