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短信订火车票还可以等到上车前半小时拿票,而现在却必须在订票当天就得取票。”昨日,市民徐先生习惯性将订票内容发送至0510877,然而却得到一个出乎意料的回复:下午4点前必须取票,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昨日,记者从火车票订票中心了解到,短信订票屡屡遭遇诚信危机,截止目前已有上千人次订票爽约,上个月仅退票费就亏损了8000多元。
火车票订票中心负责人说,取消该便民措施属无奈之举,不过目前正考虑对那些诚信度较高的老客户保留该服务。据查桥的徐先生讲,由于做生意的缘故他隔三差五就要为客户订票,而从查桥到火车站一个来回就要两小时左右,十分不便。自从无锡开通短信订票业务后,他便成为了其忠实客户。短信订票中心在接收到订票内容,会及时查询并将信息反馈给旅客,旅客通过短信回复确认订票后,中心会发来一串类似于合同号的数字,凭此号可于上车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取票。
订票中心工作人员陈小姐告诉记者:“当我们打电话催旅客取票时,他们却推托临时改变计划不需要票了。一旦客户爽约我们也只能到火车站售票大厅的退票窗口退票,每张得另外缴纳20%的退票手续费。说真的,我们有种被愚弄的感觉。”
为此,记者咨询了无锡瑞莱律师事务所的李风律师。他认为,从法律角度上讲,合同关系由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构成,而旅客发出订票内容的短信实际上就产生了要约,实际上当客户确认订票并取得取票密码时,就已经有了承诺,双方便产生了合同关系。只是该合同的载体比较特殊,但只要订票中心能提供证明短信内容的证据,完全可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产生的退票费也同样应由违约的当事人承担。业内人士建议说,可通过与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合作,直接从“黑名单”的话费中扣除其造成的损失,或通过办卡等方式进行约束。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