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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容侵犯保护版权规范传播

2007-08-06 09:17:1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0  文字大小:【】【】【
  新闻背景

  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新闻出版署为了加强标准出版活动的管理,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联合颁布了《标准出版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2001年8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重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版发行若干规定的通知》;2004年8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版权保护规范标准出版发行工作的意见》;2004年7月22日国家标准委紧急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非授权网上或以光盘形式销售国家标准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对个别单位侵权、盗印、非法上网销售国家标准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通报;2005年8月31日国家标准委印发了《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06年5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版权保护规范标准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从事盗版盗印国家标准出版物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认监委将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认监委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举报侵犯国家标准版权的行为,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时至今日,《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已经整整十年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卓有成效的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对标准版权和专有出版权的保护意识,推动了我国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十年的艰苦努力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的全力支持下,十年来,中国标准出版社共协助执法部门查处盗版和非法出版标准及标准图书的案件约二百起,查获各种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00余万册,折合码洋达5000万元以上。仅2007年上半年中国标准出版社就查获盗版行为十余起,盗版图书码洋达500万元。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于不顾,继续从事或参与盗版标准及相关图书的活动,并高价销售;擅自将国家标准全文上网,发展网上会员进行销售;在咨询、培训、认证等公共管理活动中经销使用盗版标准;大量复印标准向用户销售。这些盗版的标准,不仅印刷质量低劣,更为严重的是字迹模糊,数据不准确,不仅误导读者,而且给国家、企业、消费者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仅中国标准出版社每年因盗版而受到的损失就高达千万元以上,这些盗版标准流入市场,损害了标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扰乱了正常的标准出版发行市场秩序,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谁是制作假标准的罪魁

  【案件一】1998年夏天,在南京的一家宾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找到了一家挂着“××质量保证中心”招牌的单位。里屋是主任办公室,外屋是员工们办公的地方,仓库里堆满了各种版本的“国家标准”出版物,在这里,一些人正在忙着销售自己印制的“国家标准”。

  问及此单位的一位副主任:“你们有没有出版国家标准的许可证?”这位副主任坦诚地说:“没有”。接着解释说:“我们出版的书主要是供内部培训用,对外只卖给企业一小部分。”

  再问:“是谁批准你们印刷出版国家标准的?”答说:“是我们主任让印的”。这位副主任介绍:“我们这个机构被批准时有培训这方面内容的业务,要印国家标准,一般是培训部门提出来,然后我们主任研究决定就可以印刷了,就是这样一个程序。”这位副主任说话时非常认真,讲得也明白,但他不明白的是:他们有没有权利印刷出版国家标准出版物?

   执法人员在这家单位看到,仓库里堆积有大量不同版本的国家标准,仅《GB/T19000—ISO9000族(1994版)》就盗版过4次之多。当执法人员打开这本书后,第一页就发现3处错误,再往后翻,错误更比比皆是。这些出版物粗制滥造、错误百出,根本谈不上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果企业按照这样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后果将十分可怕。据悉,这家单位已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

  【案件二】2007年7月5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到举报,反映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举办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培训班上,出售及使用的培训材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合订本)封面上没有出版单位,而且正文中的防伪标志及部分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部分关键数据难以分辨,怀疑是盗版的国家标准,请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接到举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分重视,副总队长莫志鸿带队于7月6日下午1时,来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班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的某宾馆,现场查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合订本)50多本。这一合订本收集了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共14个,其中1个强制性标准、13个推荐性标准。

  经查,这次被查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合订本)系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盗印的。据该中心工作人员称,仅复印100余本,用于培训、销售等。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疾控中心盗印的国家标准汇编与正版的国家标准有五点明显差别:一、没有可以查询的数码防伪标识;二、印刷规格、开本不一致;三、用纸不一样,正版国家标准的印刷采用的是特殊纸张;四、装订方式不一样;五、将国家标准直接进行复制,翻印成书。该行为属于盗印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登记保存处理,并将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同时告知培训班负责人,要求其去中标社发行站购买正版标准图书。后来发现该疾控中心培训班照办如常,但却没有购买一本正版标准图书。也就是说,该中心盗印的标准汇编远远不止100本,该其内部人士称,这类标准培训今年他们已举办了多期,最多时每期培训班人数多达百余人。他们所用的盗版标准汇编,系从××部网站下载而非盗版。经调查实为撒谎,经专家核对已明确认定这些标准汇编为盗版图书。在执法现场,围观群众感慨地说,难怪食品质量让人不放心,连疾控中心给企业搞培训都敢用假标准!

  【案件三】2007年7月15日上午,中国标准出版社打假维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110号的广州赛宝认证中心,以企业学员的身份购买了该中心以每套定价人民币100元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教程的材料》。该套教材中有一本《学习资料》是非法复制的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0-2000)的合订本,同时发现在赛宝认证中心培训教室正在举办环境体系内审员培训,而该培训班使用的《学习资料》仍是盗印的国家标准文本,便又取得了其盗印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的证据。7月15日下午,中标社工作人员又一次前往赛宝中心,再次取得了其举办的“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班上使用的三项国家标准,经鉴定仍属盗版的国家标准。

   2007年7月16日上午,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广州赛宝认证中心的盗版行为进行了查处,收缴了部分盗版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值得一提的是,当执法人员对赛宝认证中心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该中心某负责人竟指责中标社打假人员,称该中心是军工保密单位,擅闯军工单位系违法行为,甚至打电话叫保卫处来抓人。

   中标社打假办工作人员从赛宝认证中心查获了80多种国家标准单行本,封面防伪标志一应俱全,仔细检查,全部为盗版标准。据该中心工作人员讲,他们是从某地低价买来,多年来一直用的就是这种假标准,从来就没用过真标准。

  假“国家标准”真坑人

  【案件一】几年前,江苏省海安有消费者投诉称:“我在一家木材批发市场购买了10根杉木,花了2600元钱。听说有的木材商利用假的国家标准《木材材积累积表》骗人,我就找了一本真的标准对比了一下,发现他多收了我1200元。”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当即查封了这家木材批发部,并没收了那本假的《木材材积累积表》。

  《木材材积累积表》是计算木材材积的工具书,原本是为了交易双方在购买木材时查阅换算方便而出版的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木材市场时,竟发现4种不同版本的《木材材积累积表》。当翻开这些书与正版的国家标准对比时发现,假表中的推导公式比真表刚好差了一位小数点,按照盗版书上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材积数据比国家标准规定的材积数据要多得多,有时可以多到30%-60%,也就是说,消费者据此购买1立方米木材的话,实际上只能买到0.3-0.6立方米。因为经营木材者大都不是当地人,他们有意利用这些变造数据的盗版标准,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四处坑人,而普通百姓也决不会对他们手中的“国家标准”有行丝毫质疑。

  【案件二】在东南沿海某省,也发生过不法分子故意变造国家标准,篡改关键数据,敲诈企业的事情。某钢瓶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瓶明明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品,却被订货商告上法庭,称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瓶瓶壁等关键部位太薄,不符合国家标准,系劣质产品。因此,不但拖欠20多万元人民币货款不还,还要求生产企业双倍赔偿。一审下来,生产企业输了官司。生产企业百思不得其解,明明自己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怎么到了法庭上,订货商出具的国家标准却与自己所拥有的国家标准数据不一样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请中国标准出版社携带正版国家标准在二审时出庭作证。二审法院经核实正版标准后查明,订货商出具的国家标准系自行盗印,并将瓶壁等处的关键技术数据进行篡改,以达到拖欠货款不还,同时敲诈生产企业的目的。二审结果,生产企业胜诉。

  在北京的某情报网,执法人员也曾发现该网擅自印刷的《企业标准》里,有很多明显错误,其中最主要的是技术方面的错误。比如,《形状和位置公差》在正版的国家标准里,同轴度是负的0.05,而盗版的国家标准却改成了正的0.05。如果企业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组织生产,所有的零件,乃至所有的成品都将报废。

  《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已经十年了,但我们发现无论是九年前的盗版案件还是九年后的盗版案件,都是惊人地相似,国家标准盗版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表明我们的标准版权保护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盗版国家标准的形式也有了新的变化,很显然面对大量不同形式的盗版行为《标准出版管理办法》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结合当前的各种盗版形式,对《标准出版管理办法》进行合理地修改和补充,让《标准出版管理办法》能更好地适应网络时代的到来,以适应新形势下保护国内外标准知识产权的需要。

   访谈

  国家标准出版必须得到授权

  记者在纪念《标准出版管理办法》颁布十周年的交流研讨会上发现,虽然《标准出版管理办法》颁布已经十年,但很多行业标准化协会的负责人居然不清楚还有这个条例。一些与会的协会负责人通过学习《标准出版管理办法》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许多行为都早已构成了对国家标准出版的侵权,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标准出版管理办法》中的核心内容,记者再次来到中国标准出版社请标准法律事务部打假维权办公室王寿魁主任对《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的第七条进行了解释。

  问:“请您解释一下《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经营为目的,以各种形式复制标准的任何部分,必须事先征得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同意。”

  王:标准的颁布最主要的目的是传播,但这个传播仅限于用作科研、教学和组织生产等活动,任何单位如果以赢利为目的把标准的任何一部分复制了都不行,据我了解现在社会上有两种侵权形式存在,一是用复印机复制国家标准,另一个是私自出国家标准单行本,这都是不允许的,还有的单位自称是内部使用,实际是以赢利为目的也是不行的。这里我们应当对什么是内部使用有所了解,内部指的是同一法人单位内、同一银行账号内的单位所管辖的部分,当然如果标委会用于宣贯来复制一部分标准给标委会成员进行学习使用是可以的。但很多标委会出版的书中以文摘形式复制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这同样是不可以的。因此我们要提醒各出版单位注意的是:只有通过拥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后出版才是合法的。

  问:“您对第七条第二款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标准的任何部分存入电子信息网络用于传播,必须事先征得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同意’,怎样理解?”

  王:不管你是不是以赢利为目的都没有权利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因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5年8月31日下发了《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标准出版社为标准网络出版发行单位,享有标准网络专有出版权。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标准的网络出版发行活动。这里所说的就是,如果想传播必须要征得享有标准网络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还要在双方签定的授权协议中明确规定什么时间、什么范围内、用什么形式进行网络传播。

  问:“您再分析一下第七条第三款说的‘出版单位出版标准汇编时,必须事先征得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同意’。”

  王:现在社会上有几种出版国家标准汇编的情况,一种是有大量的出版社在出汇编,另一种是非出版单位以“内部资料”的名义出汇编,再有就是把标准上传到网上传播,最后就是对标准直接复印进行盗版。无论是专业出版单位还是所谓的内部资料和网络传播,在出版前都必须得到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才能进行出版活动,否则就是在进行非法出版活动。

  相关链接

  中国标准社

  纸制出版物防伪两招

  中国标准出版社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标准纸质文本中套印了防复印标志。2001年,又在纸质文本的标准和图书封面上粘贴了激光防伪标识,2004年改为多媒体数字防伪标签。

   第一招:多媒体数字防伪标签

  从2004年开始,该社在标准、图书封面上使用了多媒体数字防伪标签。标签上部半圆形红色文字为“中国标准出版社”,社名下方红色图案为中国标准出版社社徽,中间两行红色文字为查询电话号码,下半部分黑色“数码防伪”字样和灰色涂层覆盖的数字为防伪数码。

  使用电话进行防伪查询时,首先要把防伪标签上的灰色涂层刮掉,露出涂层下面的16位防伪数码,然后按照标识上标注的查询电话号码,依照语音提示进行防伪查询,具体查询办法如下:

  刮开标识上的涂层后可以使用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本地号码:95105615或用座机拨:8008105615、8008109915,按照自动语音提示首先按1号键,然后输入标识涂层下面的16位防伪数码并按“#”键结束,系统将迅速告知消费者所查询商品的真伪。800免费查询电话只能使用座机,手机不能免费查询;铁通、联通座机等有的地区目前还不能免费查询。

  在该社出版的2004年第6期《中国标准导报》上,已对多媒体数字防伪标签的查询方法,作了详细介绍。

  第二招:标准正文中防伪标志图案

  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该社在出版的国家标准单行本、标准合订本、标准汇编本和部分行业标准单行本中使用了新一版的防伪标志。此标志外形为双线椭圆形,标志上部双线中间为“中国标准出版社”英文名称,标志中间的图案是“中国标准出版社”社徽,社徽内铺设有北大方正公司为设计的专用的、不可复制的网线,该网线商品名称叫“超线”,标志采用橙红色专用油墨印刷。

责任编辑:php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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