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瓶、桶装饮用水卫生质量,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4月21日—5月21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60多家纯净水厂、矿泉水厂、山泉水厂、矿物质水厂及净水厂生产的50多个品牌产品进行了卫生质量抽检。重庆日报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雨露饮料厂生产的“雨露”牌纯净水、乐百氏(重庆)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百氏”牌纯净水等50多家企业的产品被判定为合格。
合川绿波纯净水厂生产的“绿波”牌纯净水(批号2008—5—06,规格18.9kg/桶)、双桥区纯净水厂生产的“渝双”牌纯净水(批号2008—5—12,规格18.9kg/桶)、御板权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铜梁龙”牌山泉水(批号2008—5—06,规格18.9kg/桶)、南岸区凝点饮料厂生产的“凝点”牌纯净水(批号2008—5—04,规格18.9kg/桶)被判定为不合格,原因均为水中所含菌落总数超标。
记者 王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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