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奥运会接近尾声,“鸟巢”的冠名权出售问题开始被提上议程。在20日的发布会上,北京奥组委场馆管理部副部长姚辉指出,鸟巢赛事结束以后,鸟巢的赛后利用由鸟巢的业主——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将接受有关赛后利用工作,也将决定有关企业冠名“鸟巢”的问题。
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恒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与六七家国内外企业就“鸟巢”冠名权洽谈,国内和国外企业各占一半,目前还没有达成最终意向。对于“鸟巢”冠名赞助商的条件,张恒利表示有两个考虑因素,一是企业品牌形象要健康;二是企业为冠名的出资额度。
据悉,与合作伙伴的第一阶段洽谈合作收入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第一阶段主要是接受赞助商以现金或等价物形式提供赞助,合作时间长的达10年,如锐丰提供音响设备、3M提供电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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