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TM被骗 银行首次被判为储户损失担责3成
2007-07-10 17:27: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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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用ATM被骗 银行买单3成 法院认为银行履行防范义务时有过错 银行首次被判令须为ATM诈骗案承担责任
本报讯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客户在工行的ATM机取钱不成,打客服电话,一分多钟无人接听。他按ATM机上的“操作须知”操作,结果被卷走近14万元,原来“操作须知”是骗子所为。
他与工行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经过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苏州市中院两次审理后,今年6月29日,苏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工行为储户取款被骗造成的损失担责三成。据悉,这是我国首家银行因储户使用ATM机被骗而被判买单的案件。
骗子伪造“操作须知”卷14万元
2006年4月8日晚8时左右,蒋建樑持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至位于苏州市景德路和中街路交叉路口的工商银行ATM机上取款。按照正常的取款程序输入了密码和要取款的金额1500元,取款机屏幕显示交易成功后,他等着机器吐钱。这时机器内突然发出一阵异响,钱没有吐出来。
他拨打了工行的客服热线“95588”,电话连续响了一分零三秒,无人应答。正在他焦急的时候,他发现了ATM机上贴有一张“操作须知”,“操作须知”除了安慰的话语外,还留下了联系电话:618-922-95588。他拨打了上面的客服号码,并按接话员的指导他将卡中款项“安全”转移。
第二天上午9时30分左右,他带着身份证来到工行,发现张贴在ATM机显要位置的“操作须知”依旧醒目地在那里。但他拿到卡查询后发现,近14万元被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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